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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浙江金华市磐安县定向培养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招生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7 21:09:08来源:网络转载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80号)文件精神,结合磐安县教师配备的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 2023年磐安县实施定向委培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工作,现将有关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磐安县户籍,当年报考普通高校,有志于从事磐安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高考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生源不足时可降20分)。

二、培养学科、数量及高校

学科名额户籍要求培养学校培养专业

小学全科2磐安县杭州师范大学小学教育(师范)

初中社会(思想政治教育)2磐安县杭州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高中地理科学(复合思想政治教育)2磐安县浙江师范大学地理科学(与思政教育复合)(师范)

三、招生程序及办法

2023年定向培养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工作按照“公开公正、择优选拔、协议管理”的原则,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备案

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和高考成绩,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备案。

(2)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提前批第一院校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3)面试和体检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向有关高校提供考生名单,并由高校将名单抄告我县。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高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面试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期间,填报本志愿的考生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不出远门。

(4)公示

对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数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确定拟录取定向培养考生,并按要求在磐安县政府网公示3天。

(5)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县教育局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相关高校。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依次递补。

(6)投档及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按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进行投档,由高校按有关规定录取。未被录取者不影响同批次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

四、学习费用与管理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均由个人承担。定向委培的学生原则上应回磐安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教育教学实习,具体时间由县教育局与高校具体商定。

五、就业与待遇

凡报考定向培养并录取的学生,在毕业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按照相关规定通过体检,考察合格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在磐安教育岗位服务期不少于6年,由县教育局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学校的相应学科教师岗位任教。

本公告的招生计划和程序办法最终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法为准。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在整个招生过程中,考生不出远门,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如有疑问可向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咨询,联系人:应老师;联系电话:84652581。

原标题:2023年磐安县定向培养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招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anan.gov.cn/art/2023/6/21/art_1229170664_593318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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